燕郊办居住证需要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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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1-10 03:24:02
办理燕郊居住证需要以下材料:
1. 本人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合法有效身份证件。
2. 本人近期免冠照片。
3. 证明符合“办法”第七条规定条件的有关材料,具体包括:
居住时间证明,如来京人员的暂住登记信息、尚在有效期内的《暂住证》等。
就业证明,如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等。
住所证明,如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
就读证明,如学生证、就读学校、科研机构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等。
4. 在救助站接受救助的人员需要提供《实有人口信息采集表》。
5. 如果是租房居住,还应提交租房证明或租房协议。
6. 如果是单位内部居住,需要提供用工单位证明及劳动用工合同。
7. 直系亲属投靠的,需要提供户主身份证并出具辖区居委会证明。
8. 大、中专、本科院校在校学生办理居住证的,需要提供学生证、所在院校开具的在校证明。
9. 监护人或近亲属代为办理的,应提供委托人、代办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证件。
建议提前准备好所有相关材料,并咨询当地公安派出所或社区服务机构以获取详细的办理流程和可能需要的额外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