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为什么会被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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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1-08 06:31:18
商标被驳回的原因主要可以分为以下几类:
商标名称属于通用名称或描述性词语
商标法规定,仅含有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的标志是不能作为商标注册的。行业内通用的名称以及仅仅描述了产品特征的词语也不能作为商标注册。
违反了法律禁止作为商标使用情形的规定
常见的是“易使公众对商品的质量等特点或产地发生误认”以及“不良影响”而被驳回。例如,“小情人”商标中文字“情人”一词指定使用在婴儿全套衣等商品上易使公众作为负面词语来认识,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易产生不良社会影响。
与他人在先申请/注册的商标构成相同或近似
如果两个商标在文字字形、读音、图形构图、颜色等方面近似,容易被公众产生误认和混淆的,会被认定为商标近似被驳回。例如,华为申请“鸿蒙”商标与“CRM鸿蒙及图”组合商标,“茶颜观色”与“茶颜悦色”商标,都有两个显著字相同,且在文字构成、呼叫发音等方面相近,容易造成相关公众混淆误认,所以未能申请成功。
缺乏显著性
法律依据不足,无法使消费者明确区分商品来源的商标会被驳回。例如,过于简单的数字或字母组合,如“123”,通常会被认定为缺乏独创性和显著性。
其他绝对理由
包括国家名称、军队标志、地理标志等,这些标志使用在商标上会被视为对国家尊严的侵犯,不予注册。
其他相对理由
包括商标近似、与他人先取得的合法权益冲突等。
综上所述,商标被驳回的原因多种多样,申请人需要在申请前仔细审查,避免使用上述禁止性规定,并确保商标具有显著性,避免与在先权利冲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