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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仲裁属于哪个部门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6 09:44:59    

土地仲裁属于 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该委员会是依据《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设立的,负责处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

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由当地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代表、有关人民团体代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代表、农民代表和法律、经济等相关专业人员兼任组成,其中农民代表和法律、经济等相关专业人员不得少于组成人员的二分之一。该委员会可以在县和不设区的市设立,也可以在设区的市或者其市辖区设立,并在当地人民政府指导下设立,其日常工作由当地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承担。

当事人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仲裁委员会在接到申请后,会依法进行调解或裁决,其裁决结果具有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