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优惠形式有哪些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2 18:50:48
税收优惠形式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税基式优惠:
通过直接缩小税基的方式来实现免除或减轻纳税人的税收负担。常见的具体方式有起征点、免征额、项目扣除、跨期结转等。
税率式优惠:
对特定纳税人或特定的税收活动,采用较正常税率低的税率征税的方式,来减轻或免除纳税人的税收负担。例如,增值税的13%税率、出口货物零税率等。
税额式优惠:
通过直接减少应纳税额的方式实现减少或免除税收负担。具体包括税收抵免、退税、减税、免税等。
税收递延式优惠:
对纳税人应纳税款的部分或全部税款的缴纳期限适当延长的一种特殊规定。
出口退税:
为了扩大出口贸易,增强出口货物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按国际惯例对企业已经出口的产品退还在出口前各环节缴纳的国内流转税税款。
再投资退税:
对特定的投资者将取得的利润再投资于本企业或新办企业时,退还已纳税款。
即征即退:
对按税法规定缴纳的税款,由税务机关在征税时部分或全部退还纳税人。其实质是一种特殊方式的免税和减税规定。
先征后返:
对按税法规定缴纳的税款,由税务机关征收入库后,再由财政部门按规定的程序给予部分或全部退税或返还已纳税款。它属于财政补贴范畴,其实质也是一种特定方式的免税或减免规定。
加计扣除:
对企业某些支出允许按一定比例加计扣除,以减少应纳税所得额。
加速折旧:
对企业某些固定资产允许加速折旧,以减少当期应纳税所得额。
减计收入:
对企业某些收入允许减计,以减少应纳税所得额。
税额抵免:
对纳税人某些支出允许按一定比例抵免应纳税额。
税收饶让:
对纳税人某些已纳税款给予饶让,以减少其应纳税额。
这些税收优惠形式可以根据不同的政策目标和经济情况灵活运用,以达到鼓励特定行业、企业或行为发展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