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房改造要什么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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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1-10 14:36:49
危房改造需要以下手续:
提出申请
农户本人向村委会(社区)提出申请。对于无法提出申请的特殊人员,由村委会(社区)帮助其提出住房保障申请。
提供资料
申请人需提供户口簿、身份证、房产证、土地证原件及复印件各2份。
房屋危险点照片若干张。
改造资金筹集情况和改造意愿的说明。
村级评议
村委会收到申请后,召开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进行评议,初定危房改造对象,并在村务公开栏公示(不少于5天)。
对符合改造条件且公示无异议的,填写《XX县农村危房改造申请书》,并签订建新折旧协议,上报镇政府。
镇级审核
镇政府对上报的申请材料进行调查核实,符合条件的,报县政府审批;不符合条件的,退回材料并说明原因。
审查结果在镇政府政务公开栏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10天)。
县级批准
县级政府对上报的申请材料进行实地复核,对符合补助对象条件的,予以批准,并核定改造资助方式及标准。
审批结果在村委会和村小组进行张榜公布。
市级备案
将确定的危房改造户名单等信息报市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组织实施
根据省下达的年度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和补助资金,组织实施危房改造。
危房改造户需具备相关条件,如用地批准、施工图纸、施工队伍或建筑工匠、建设资金等。
竣工验收
竣工验收合格后,由县级建设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对翻建新建、修缮加固的住房进行全面检查验收。
验收合格的,准予交付使用;不合格的,责令有关单位改正,并追究相应责任。
补助发放
经验收合格的危房改造户,镇上将完善档案资料,按照县级标准,通过一卡通形式发放到危房改造户所留卡号中。
以上是危房改造的基本手续流程,具体操作过程中可能因地区和具体情况有所不同,建议咨询当地相关部门获取详细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