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约责任由哪些
违约责任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继续履行:
要求债务人继续履行合同义务,直至达到合同目的。适用于标的物是特定的必须履行的、不得替代履行的情况。
采取补救措施:
在不需继续履行而只需采取适当补救措施时,即可达到合同目的或守约方认为满意的目的。常见的补救措施包括恢复原状、修理、重作、更换、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
支付违约金:
违约金包括法定违约金和约定违约金,需在合同中直接约定。违约方需支付给守约方一定数额的货币,以弥补守约方损失同时兼有惩罚违约行为的作用。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适用定金罚则:
定金是指为担保合同的履行,由当事人一方给付给对方的一定数额的金钱或其他财物。对方不履行时即适用定金罚则,要求双倍返还定金。
单方违约与双方违约:
违约行为可以是一方或双方的行为,根据违约方的不同,责任承担也有所不同。
根本违约与非根本违约:
根本违约是指违约行为严重影响合同目的的实现,非根本违约则是指违约行为对合同目的的实现影响较小。
不履行、不完全履行与迟延履行:
不履行是指完全不履行合同义务,不完全履行是指部分履行合同义务,迟延履行是指未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履行合同义务。
实际违约与预期违约:
实际违约是指违约行为在合同履行期已经发生,预期违约是指违约行为在合同履行期尚未发生但预期会发生。
赔偿损失:
违约方需赔偿守约方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其他责任:
根据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违约方可能还需承担其他形式的责任,如恢复名誉、消除影响等。
以上是违约责任的主要承担方式,具体责任承担需根据合同的具体内容和当事人的约定来确定。建议在签订合同时,明确约定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赔偿标准,以便在发生违约时能够有效解决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