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入室抢婴案”一审未当庭宣判,当事人姜甲儒哥哥:希望嫌犯被判死刑
4月2日上午9时30分,“山东入室抢婴案”在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被告人曾某、吕某、王某、袁某共4人被控犯拐卖儿童罪,下午6时30分左右,庭审结束,法院未当庭宣判。
羊城晚报记者了解到,傍晚庭审结束后,被拐当事人姜甲儒母亲乔守芬走出法院后晕厥。记者联系到被姜甲儒的哥哥,他表示,母亲是因为情绪激动而晕倒,现在已经住进医院,并无大碍。
姜甲儒哥哥称,一家人心情都很沉重,等待判刑结果的过程会很煎熬,“希望人贩都被判死刑,不能让他们再对社会造成伤害了。”
据悉,今日姜甲儒的父母、哥哥陪伴他一起出席庭审,杨妞花、杜小华、申军良等寻亲案件当事人来到泰安,声援姜甲儒一家。

当事人姜甲儒接受媒体采访。
据大象新闻,乔守芬表示,在法庭上,四个人贩子对于犯下的罪行毫无忏悔,甚至还在法庭上抖腿。“他们用俩眼珠子瞪着我,感觉是要吃了我。我绝对不会原谅人贩子。”乔守芬说。
另据澎湃新闻,在庭审中,曾某、袁某不认罪。吕某、王某虽然认罪,但当庭陈述的一些细节,与此前所供述的不同。庭审中,公诉机关表示,四人均构成拐卖儿童罪,且手段恶劣,社会影响极坏,应该从重处罚。姜甲儒及其家属和代理人则表示,四人均构成拐卖儿童罪,且均为主犯,希望予以从严从重处罚。
案件起诉书显示,检察院审查后查明,2006年12月4日凌晨1点,曾某、吕某、王某三人持械采用翻墙入院破锁的方式,进入被害人姜甲儒家中,在暴力控制了姜甲儒的爷爷奶奶后,将8个月大的被害人姜甲儒从床上抱走。次日,被告人曾某、吕某以28600元的价格将姜甲儒卖给涉案夫妇,所得赃款被曾某、吕某、王某3人瓜分。另一名被告人袁某系姜甲儒爷爷奶奶同村村民,袁某向另外3人提供信息并带领他们进行了踩点。
2024年1月,4人落网。起诉书显示,4人在本案被捕前均有案底。3名闯入姜甲儒家中的犯罪嫌疑人都曾因为盗窃罪被判刑,其中还有2人犯过强奸罪及脱逃罪,被判刑期累计最长的王某刑期达23年。
文| 记者 王隽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