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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乐县财政局多措并举做好困难群众救助资金管理

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4-08 17:30:00    

民乐县财政局坚决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增进民生福祉,促进社会公平作为民生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多措并举做好困难群众救助资金管理工作,把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放在重要位置,采取多种有力措施,切实提高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保障水平,确保各类救助资金落实到位。

发挥财政职能,足额保障到位。县财政局努力克服财政收支矛盾,坚持把困难群众救助工作摆在突出位置,保障全县民生事业发展,将急群众之所急,想群众之所想放在首位,全力支持困难群众救助工作,全面落实民生工程的重要指标,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支持。截至3月底,县财政局通过“一卡通”共发放困难群众补助资金2964.75万元,其中:农村低保发放1287.02万元,惠及5660户12754人;城市低保发放443.19万元,惠及1269户2439人;困难残疾人两项补贴发放159.55万元,惠及4334人;城乡特困人员补助发放84.28万元,惠及1311户1337人;临时救助累计救助城乡困难群众885户1326人次,支出救助资金954.98万元;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救助发放35.73万元,惠及109人次。做到了及时足额应保尽保。

规范发放流程,加强资金管理。严格按照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规范资金使用,加强资金管理,实行“一卡通”账户集中统发,及时补充、更新及核对“一卡通”发放信息数据库,实行动态管理、维护,确保困难群众救助资金使用规范、运行安全、发放精准。同时通过3.0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实时全程监控,掌握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支出进度,定期将困难群众救助资金与财政供养数据进行比对,查找异常数据,追缴违规资金,全方位确保困难群众救助资金安全发放,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加强绩效监控,完善监管机制。加大对困难群众救助资金的绩效监管,跟踪困难群众救助资金相关项目资金的使用情况和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对绩效运行监控发现的管理漏洞和绩效目标偏差,及时采取针对性的整改措施,确保资金质效,保障和维护困难群众的合法权益。加强日常监管,对审计、巡察等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通过资金的及时拨付和跟踪监督,发挥了财政资金效益,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得到提升,使惠民政策真正惠及群众。

作者:白华

编辑:张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