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受遗赠公告(张惠平)
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4-03 13:29:00
【来源:娄底市自然资源局_政务公开】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经初步查验,不动产登记机构拟对下列不 动产权利办理不动产继承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 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5年04月25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不动产登记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 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娄底市娄星区吉星南路吉星金融广场金融大厦二楼不动产登记中心办事大厅
联系方式:0738-8268111
序号 | 权利人(被继承人/遗赠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权证号 | 登记申请人(继承人/受遗赠人) |
---|---|---|---|---|---|
1 | ,王祥祖,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吉星路与月塘东街交汇处东北角檀香山小区2栋2208 | 湘(2018)娄底市不动产权第0009232号 | 张惠平 |
公告单位:娄底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04月03日
声明:此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来源错误或者侵犯您的合法权益,您可通过邮箱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将及时进行处理。邮箱地址:jpbl@jp.jiupainews.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