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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地家属怎么随军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06 18:18:43    

随军政策因地区和军种的不同而有所差异,以下是一些通用的条件和流程:

基本随军条件

现役军官(含警官)和三级军士长以上军士(含警士)及其家属可以随军。

驻国家、军队确定的艰苦边远地区、三类以上岛屿和西藏自治区部队服役的一级上士及其家属也可以随军。

随军落户流程

军人配偶符合到军人所在单位驻地自主落户条件,经驻地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并办理落户手续的,落户30日之内,军人需向所在旅(团)级以上单位的政治工作部门报告和备案。

具体办理流程可能因地区而异,建议联系当地驻军或相关部门获取详细信息。

随军申请材料

申请人需出具随军(随迁)报告表。

部队师(旅)以上政治部批准证明。

结婚证、出生证。

申请人及随迁人员的身份证、户口簿。

特定人群随军政策

无业身份随军:包括农业户口人员、城镇待业人员、退休人员等,需办理户籍转接进京。

有工作身份随军:包括公务员、事业编制人员、各类企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等,需办理户籍、档案、社保等转接进京。

注意事项

军人服现役所在地发生变动的,已随军的家属可以随迁落户,或者选择将户口迁至军人、军人配偶原户籍所在地或军人父母、军人配偶父母户籍所在地。

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军队有关单位应及时高效地为军人家属随军落户办理相关手续。

建议您根据自身情况,联系当地驻军或相关部门,获取详细的随军政策和办理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