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规落地,储值卡商家“跑路”通道被堵住了!

预付式消费因“储值享优惠”模式受青睐,却也成为消费投诉高发区。
商家“跑路”令储值打水漂,退款难举证,霸王条款暗藏陷阱等问题,让消费者难以维权。
2025年5月1日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预付式消费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施行,商家“跑路”通道被堵住了。
堵住商家“跑路”通道
预付式消费中,消费者常陷入“找不到责任人”的维权困局。
以某瑜伽店为例,原股东通过虚假清算注销公司,将债务甩给毫无偿债能力的“背债人”,新股东则利用消费者认知盲区,逃避法律责任;
还有些不法分子利用预付式消费模式实施诈骗:先收购店铺,再实施系列卷钱行为。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张明指出,新规明确,未依法清算损害消费者权益的,清算义务人需担责;场地出租方未尽资质审查义务也要赔偿。
这意味着,如果商场未核查经营者资质,遇到卷款诈骗,也需承担连带责任。
张明举例,深圳数字人民币预付资金监管平台通过分阶段释放预付款,从源头防范商家卷款跑路,既保护商业模式发展,又最大限度维护消费者权益,是运用现代科技加强预付卡监管的良好典范。
破解维权证据困局
消费记录等核心证据掌握在商家手中,消费者常因举证不足败诉。
在杨某诉某健康管理公司案中,消费者支付超百万元服务费,但商家拒不提供完整消费记录,法院最终根据消费者提供的部分充值凭证,结合行业服务单价,酌定退还50万元。
此类“举证责任倒置”规则在新规中进一步强化:若经营者拒不提交消费记录,法院可直接采信消费者主张。
张明表示,司法解释的出台解决了预付卡消费服务纠纷案件中很多有争议的难点和堵点。
此外,新规将“排除退款权”“限制转卡”等格式条款认定无效,倒逼商家将规则写入合同,多维度解决消费者举证难题。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专业刑辩律师邱跃在接受中新社国是直通车采访时指出,预付式消费领域已形成“职业闭店人”灰色产业链,从物色门店、篡改股权到虚假清算,分工明确。
在宁波某摄影机构诈骗案中,犯罪团伙以“充值返现”为诱饵,骗取146万元后集体失联,法院以诈骗罪判处主犯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邱跃表示,新规明确,若经营者恶意逃避退款构成欺诈,除承担惩罚性赔偿外,还需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责。这一规定与《公司登记管理实施办法》形成监管合力:后者规定,恶意变更法定代表人逃债的企业,3年内禁入市场。
邱跃提醒,在司法实践中,若消费者发现商家存在“低价促销后突然停业”“频繁更换法人”等异常行为,可同步向市场监管部门举报并申请刑事立案。
维权升级指南
新规虽为消费者撑腰,但仍需消费者增强维权意识。
张明建议,消费者办卡前应核查商家资质,优先选择接入资金监管平台的商户;保留合同、付款凭证,避免现金交易;商家出现迁店等变动时,及时留存证据主张退卡。
重庆某舞蹈培训机构变更地点案中,消费者凭借完整证据链成功追回预付款。
此外,这份解释中还首次明确“七日无理由退款”制度,但限定于“未享受过相同服务”的情形,旨在平衡消费者反悔权与商家经营成本。消费者需理性看待该条款,避免滥用权利引发诉讼纠纷。
预付式消费市场的健康发展,需要司法、行政、行业多方协同。新规通过提高违约成本、强化技术监管,推动行业从“信任陷阱”向“共赢模式”转型,让消费者敢消费、商家守诚信、监管更高效。
原标题:《新规落地,储值卡商家“跑路”通道被堵住了!》
栏目主编:秦红 文字编辑:卢晓川 题图来源:上观题图 图片编辑:雍凯
来源:作者:国是直通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