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345热线|跨区换工作还能领取人才补贴吗?
水母网5月10日讯(YMG全媒体记者 杨春娜)5月9日14:30-15:30,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书记、局长姜瑞带领相关科室负责人接听12345热线电话,回答市民关心的热点问题。
有市民咨询,自己是市直单位职工,2025年5月退休,在单位已经办理了退休申请,退休金是否可以从今年5月开始领取?相关负责人答复,根据政策规定,企业离、退休人员从离、退休次月起,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所以退休待遇执行时间是从退休次月或者申报退休次月开始,退休后每月发放的退休金就是当月退休养老金,并不是上月退休养老金。
一位市民拨打电话咨询,自己2011年入职莱山区一家企业,今年4月受工伤,停工留薪期间待遇如何发放?相关负责人答复,职工工伤暂停工作期间,继续享受原有的工资待遇不变,由原工作单位发放。不能自理的,相关护理费用也由工作单位负责。
高新区一位企业职工拨打电话咨询,2023年在工作中扭到脚,当时已经走完工伤认定了,现在脚踝不舒服,旧伤复发,想知道是否可以走工伤报销?相关负责人答复,工伤职工如果与原单位没有终止劳动合同,因旧伤复发需要治疗的,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提出旧伤复发治疗申请,由就诊的工伤保险医疗服务协议机构提出旧伤复发诊断意见,经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批备案后到工伤保险医疗服务协议机构就医。对旧伤复发有争议的,由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经审批后的工伤旧伤复发医疗费可以按工伤报销。
一位职工咨询,自己在莱山区一企业上班,已经领取了一年人才补贴,想要到开发区工作,生活补贴还可以继续申领吗?相关负责人答复,职工变动工作单位后,现工作单位符合申领条件的可以继续申领补贴。